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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中医学院科研项目信息登记及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流程
发布时间:2016-03-17  查看次数:

为进一步规范、完善我校的科研管理工作,结合各级科研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校内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,科技处经过研究,拟定了我校科研信息登记及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流程,具体如下:

1、各级科研项目立项、科研经费到账后,由科技处将立项和经费情况通知各二级学院或部门,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通知各项目负责人。

2、项目负责人接到信息后,登录个人校内科研管理系统,将立项信息如实填写登记,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,将科研经费的报销账号及《河北中医学院科研经费报销登记表》发放给各项目负责人。

3、各项目负责人在报销科研经费时,除携带财务要求的各类票据外还需携带并如实填写《河北中医学院科研经费报销登记表》,并经各二级学院、科技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,方可报销。

4、凡项目负责人填写的《河北中医学院科研经费报销登记表》中的所有内容,需每次报销时在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及科技处登记备案。(国家级科研项目及获批30万元及以上经费的省部级科研项目,由科技处负责登记报销信息;获批30万元以下经费的省部级科研项目和厅局级及其他科研项目,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登记报销信息。)

5、科研经费支出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后,由其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,科技处处长审核签字(单笔金额5000元及以上的,还需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),方可开支。

6、凡需要在校内科研系统登记的各类科研信息,各二级学院或部门需定期审核,没有按期完成登记的项目,在报销时不允签字。